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6-29 点击次数:?
阳机编〔2010〕14号
阳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张办字[2009]92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阳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阳发[2010]10号),设立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综合协调、应急管理、督查落实、审核把关工作职责。
(二)增加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文电。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事项及国务院、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七)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和全县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
负责县政府和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工作。办理文电收发、印鉴管理、会务、值班、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文件印制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政务接待工作;承办县政府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协的联络工作;做好县政府开展重大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
(二)综合股
负责组织起草政府综合性文件、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县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发文的规范制发和存档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刊物的收集、整理、编发等工作;办理审计、监察等方面工作。
(三)信息股
负责县政府的信息反馈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阳原信息》、《信息快报》等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上报或下发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自动化、政府门户网及政府互联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履行应急值守职能,及时掌握和报告重大情况和动态,协助县领导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编制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专项预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
(四)督查室
围绕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定期、不定期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县长碰头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并督查督办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县长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工作;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报送的请示和报告。
(五)农业股
办理农业、林业、水务、畜牧、民政、扶贫救灾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和相关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的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及会务、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分管副县长交办事项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六)工业股
办理工业、交通、环保、信息产业、国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和民营经济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和相关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的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及会务、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分管副县长交办事项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七)财贸股
办理发展改革、财政税收、劳动人事、项目建设、统计、信访、金融及涉军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和相关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的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及会务、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分管副县长交办事项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八)文卫股
办理教育、体育、科技、卫生、广播电视、人口和计生、文化、旅游、泥河湾保护开发和地震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和相关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的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及会务、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分管副县长交办事项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九)开放股
办理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对内对外贸易、供销、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煤炭运销和皮毛产业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和相关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的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及会务、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分管副县长交办事项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十)城管股
负责办理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国土资源、政法和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和相关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的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及会务、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分管副县长交办事项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十一)法制股(法制办)
承担政府法制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法制宣传、培训,行政执法证件的审验、罚没许可证的发放及年度审验,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以及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负责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催办、反馈工作。
(十二)体改股
负责体改相关工作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重点企业的改制工作;负责体改工作的协调、督查和相关文件、领导讲话的组织起草、审核以及会务、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人员编制
阳原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7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领导职数14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阳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阳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