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整改“回头看”
取得成效
截止目前,“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整改“回头看”共发现新问题3项,完成整改3项,口头批评教育3人。
其中清单公示不及时问题1项,口头批评教育1人;未建立清单公示制度1项,口头批评教育1人;“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完善问题1项,口头批评教育1人。
相关案例邯武放[2018]4001:主要内容:依据《河北省土地转用报批办法》规定,武安市普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兆瓦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收到批复后,应于10日内(2月28日)公示,应工作汇报不及时,于2018年3月22日公示,延期22天;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3月22日在河北省征地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2018年5月29日召开局“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办公室全体会议,予以耕保科负责人李海舟同志口头批评教育,根据《“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分类处理意见》要求,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发现,并立行立改的,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免于追责。
武安市“放管服”整改“回头看”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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