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双桥区行政许...
发布时间: 2017-02-24 点击次数:?
承双政办字〔2017〕7号
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双桥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
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审改办向社会公布的《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双桥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通用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公布的《通用目录》,对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核对,调整衔接到位,编制形成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要切实维护《通用目录》的严肃性,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目录之外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二、及时全面公布。各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在本通知印发15日内,在其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向社会公开。
三、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从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办事流程、审批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通用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媒体对外公开发布。
附件:1. 双桥区本级区直部门保留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6年版)
2. 双桥区属分局保留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6年版)
3. 双桥区本级不予保留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