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521731398016R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邢台县收费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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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邢台县收费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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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项基金收缴管理、检查、监督,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预算的编制、审批、拨付,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种票据的印制、发放、审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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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邢台市邢州北路邢台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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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立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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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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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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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邢台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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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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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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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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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邢台县收费管理局.公益 |
从业人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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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6年度我单位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本年度未发生变更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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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6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1、2016年1-10月非税收入收缴基本情况
2016年1?10月份,全县非税收入累计完成42524万元,同比增长15.7%,其中: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5554万元,政府性基金24251万元,罚没收入1851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25万元,专项收入4620万元,预算内其他收入3677万元,预算外非税收入946万元。
2、深入推进源头管理,着力创新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机制
坚持把票据管理作为加强非税收入源头控管的重要环节,紧扣“以票管收,源头控收”的目标,坚持“凭证购领、缴旧领新、限量供应、票款同步”的原则。
一是按照市局规定要求,年初用票单位上报了票据使用计划。汇总上报了全县2016年非税票据使用计划,确保全县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在票据管理中,我们坚持把票据微机化管理作为管理票据关键环节来抓,充分利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票据管理模块。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制度,严把票据领销关,强化以票控收,源头控收。按照“年度计划、保障供应、验旧领新、限量供票、票款同行”的原则,对票据的领购、使用、缴销和资金入库全面实行微机化管理。二是加强票据内控制度,对票据入库、票据申领、票据核销进行分离,实行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办法。同时进一步完善票据专管员制度,实行票据的双审验制度。
三是全面推行票据管理电子化。1-10月份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共发放一般缴款书2268 份;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736本;门诊机打收费票据750000 份;住院机打票据 50400份,核销各类票据 672000 份(本)。
3、继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系统
通过组织协调,强化管理,县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财政部门与代收银行之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网络架构体系,使非税收入信息能够得到实时反馈,实现非税收入信息共享,满足了执收单位、代理银行、财政部门等在票据管理、收入收缴、信息查询、统计报表、收入核算等方面的要求。对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对于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与省市沟通,保证了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4、全面提升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服务水平
一是我县的财政票据继续实行除了医疗卫生票据外,其他财政相关票据的购票费用一律由我县财政部门承担。
二是继续把代开财政票据作为突破点,把财政的服务型功能体现出来,1-10月份共代开各类财政票据510份,着实地为事业单位、企业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为促进我县的企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全天候申领核销票据。为了方便乡镇、基层卫生院、乡镇中心学校等单位用票需要,我们克服困难实行全天候申领核销票据。
5、加强非税收入监督稽查工作
一是根据省、市、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邢台县财政局牵头负责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专项清理,并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完成了整改工作。自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开展以来,检查组对全县55个单位及乡镇进行了清理检查,共发现问题23个,涉及金额64.1万元。对所查处的23个问题已全部作出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在23个问题中涉及27人,其中批评教育25人,纪律处分2人。并按要求完成建章立制工作,建立长效防范机制,(1)转发了《关于公布邢台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清单的公告》(邢县收管【2016】2号),有效利用社会力量加强监督;(2)严格按照冀财非税[2016]5号《河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规范财政票据,做到应收尽收不乱收;(3)单位部门重新制定各种办法、制度20个,进一步规范了单位对财政票据使用及非税收入收缴的行为;(4)维护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物价和审计的监督作用,坚持日常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
二是按照《邢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邢市财非税【2016】9号)的要求,扎实有序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对2016年1-5月份人行出现混库现象,进行更正和调库工作。
6、不存在以下情况
①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无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②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涉及法律诉讼及具体情况。 ③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④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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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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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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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今年我单位未接受捐赠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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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程德森 联系电话:15930072011 报送日期:2017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