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52169348019X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邢台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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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邢台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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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与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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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邢台市豫让桥路3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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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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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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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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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邢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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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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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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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1 |
6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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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邢台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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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6年度我单位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本年度未发生变更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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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县医疗保险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101524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合计数),实际完成333966人(含城乡居民、城镇职工2323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28%。二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任务5324万元,实际完成6521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2%。三是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目标任务10710人,实际参保人数1586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8%。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征缴任务121万元,实际完成138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4%。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门诊特殊疾病鉴定与结算工作。按照《邢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就医结算办法的通知》的文件政策要求,我们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以及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实现了我县城镇职工特殊疾病患者在定点门诊就医能够即时结算。今年来,我中心将文件下发到各参保单位,9月份开始集中办理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鉴定审核工作。今年共办理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审核783人,其中新增184人。全年门诊特殊疾病报销129万余元,极大地减轻了参保职工的负担。
(二)住转院登记备案与结算情况。今年以来,我们积极落实医保市级统筹各项政策,实现全市范围内联网的医院出院即报。我县参保职工在全市市区和各县定点医院,持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医保证实现网上登记,出院即报。全年共办理本地网上登记3340人次。办理生育备案登记331人。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费支出5563.10万元,其中统筹支付3257.95万元,个人账户支付2305.15万元。生育保险支付117.5万元。
(三)两定点单位协议管理情况。今2016年,我中心继续按规定对定点机构加强协议管理,对我县的20家医保定点药店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纠正。要求定点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39家定点单位(其中定点药店20家,定点医院13家,定点门诊6家)全部进行了年审并签订了服务协议。
(四)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工作。随着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完善,我们积极为职工提供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全年共办理跨统筹转移接续533人,其中转入本地271人,转往外地262人。
(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工作。医保市级统筹以来,细化措施,方便灵活就业人员以多种方式参加医疗保险。在职灵活就业人员可分别按市社平工资的9%和6%缴纳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可一次性缴纳医保费,也可按在职人员标准缴纳医保费。满足了各类人员的不同需求。全年为470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其中在职212人,退休258人。)
(六)加快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2016年,按照省市医保部门的统一部署,一是完成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我县城乡居民享受到了新政策的优惠。二是在市医保中心指导下,将我县职工医保网络顺利接入“河北省异地就地结算管理平台”,我县参保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在全省医保定点医院可以出院即报。三是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县职工医保的监督管理工作,应用了全省统一的“河北省医疗服务实时监控系统”,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对职工医保就医、结算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保障了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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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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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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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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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段国杰 联系电话:18931968780 报送日期:2017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