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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邢台县龙泉寺乡中心学校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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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邢台县龙泉寺乡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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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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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邢台县龙泉寺乡龙泉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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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建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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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583.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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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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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邢台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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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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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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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5 |
5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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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邢台县龙泉寺乡中心学校.公益 |
从业人数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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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5年度我单位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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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执行本单位章程情况:本年度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展自主学习。依法执教,依法治校,全面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使学校管理更加规范。 2、具体业务活动:(1)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2)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贯彻落实减负措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开展“阳光体育”。 (3)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积极倡导小课题深研究,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倡行动研究,注重研究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4)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5)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出借、报损、核查和入帐手续,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3、取得主要社会效益:本年度学校教育教学成绩名列全县第六名,在全县中小学春季运动会名列第一,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有三名教师获得市级优质课。 4、存在下列问题 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学校基础性建设不能满足教学需要。 (2)改进措施 :学校今后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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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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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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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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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李聚红 联系电话:15530986919 报送日期:2016年03月08日